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应的功用。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坚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3.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用。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次第自行关闭的功用。
5. 人员密集场所内平常需求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分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运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翻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运用提示的标识
6.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左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逾越变形缝。
7.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